p;他心里面清楚,吴业这50万是用来干嘛。
因为这也属于有效证据。
“刚才公诉人说的这个间接证据是什么?”
所以这一点也是这个案子的关键点.…
怎么不说话了?
肯定要败诉!
为什么?
因为种种的间接性证据都指向了吴昊是具有强迫行为。
但是.…
“好!”
“吴昊的父亲通过耿浩这一层的关系,对张燕一家施加压力。”
苏白将相关的诉讼材料放在了自己面前,然后开口:
“我想请问被告方委托律师反驳间接证据,不能指控的依据是什么?”
“我并不能够理解被告人委托律师所说的证据链和直接证据的关系。”
对上这种顶尖的刑事律师,他也没有丝毫的忧虑。
什么意思?
挑衅是吧?
“马雪的证人证言,表示当时的张燕不喜欢吴昊,进而表现出了不可能主动愿意跟吴昊发生关系。”
现在已经能够判定,吴昊的犯罪事实!
但是相关的办案人员的指控,依照的是客观的事实条件。
“是不是来自于办案过程当中的情况?”
如果说先前的物证和马雪的指控只是以主观来进行控诉。
“有没有?”
面对审判长提出来的,对补充的证据进行质证,李晓开口:
“审判长.…”
“究竟有没有,那需要从客观的事实进行出发!”
可是却被孙石岩直接反驳了?
“从这一点来说的话,这个客观的事实,是不是也存在着不确定性?”
“检方认为本次庭审吴昊涉嫌了强迫张燕一事,犯罪事实充足。”
他们的确是作为证人进行陈述,证人证言属于间接性证据。
面对苏白,孙石岩抬眼看向被告人席位。
“补充的证据如下:”
“那么在控告的公诉罪——吴昊强迫张燕发生关系。”
“可是依据客观事实而进行判定的间接证据为什么不能够被采纳?”
“因为这个案件已经存在了发生关系的既定事实。”
“因为吴昊是犯罪嫌疑人,他的陈述不一定是对的。”
“因此还开口承诺给予50万的封口费用。”
被啪啪打脸了吧?.
….
被告委托律师席位上。
“不存在被告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主观行为。”
“尤其是第三点,是根据客观事实而定。”
两个主观证据,一个客观证据来想要证明,吴昊与张燕发生关系是强迫行为。
“审判长,我的表述完成。”
控告吴昊,在他看来,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
面对着苏白的最后反问,孙石岩不能进行解释。
话说回来.…
这已经不构成了疑罪从无的法定情景。
“笔记上面记载的的确存在着主观因素,不能确定吴昊是不是强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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