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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六十四章 王(第2页/共5页)

唯有那女童哭着跑去搀扶,又被恶狠狠推翻在地。所幸剧痛之下,贼头儿也使不出多大力气。

    女孩儿仁义,女孩儿愚蠢。跑去搀扶,岂不坐实了你们一伙?

    晚些她会挨一顿毒打并得到贼头儿的偏爱,还是仅仅挨一顿毒打?小蛾当年若遇到别人,是不是也会变成这样?她遇到我,除了吃穿好些,本质跟这女孩儿有区别吗?

    瞧着女童畏缩无措的模样,不知怎地,叶玄忽然开始滥情。他摘下腰刀扔在地上,缓步走了过去。女孩儿没跑,如果跑掉那就算了,可女孩儿没跑。

    “你想当‘使女’吗?”

    女孩儿向后蹭了两下,啜泣不答。

    叶玄蹲下身子,换了个更容易理解的问法:“跟我走,当有钱人。想还是不想?”

    许是感觉到男人无害,女孩儿没再后蹭,依旧不答。

    “喝奶,吃肉。想还是不想?”问到第三句,叶玄已经开始后悔。帮人…哪是这么简单的事。她有爹娘没有?有兄弟姐妹没有?她想和他们分开吗?要是不想,我难道全都带走?拎着她一个,我可以随手扔给教所,万一拖家带口呢?难道让教所给他们置产不成?

    她小小年纪,贫民窟很可能是她以为的整个世界。她心里真的苦吗?如果她拒绝我,长大后想明白自己错过了什么,那又是种怎样的折磨?我他妈到底在干什么。

    “想,她想!”贼头一面呻吟,一面听清了身旁的全部对话。“求您带她走,大人。”

    “你是她谁?”

    “她叫‘薇薇丝’,我女儿。大人”贼头儿忍着剧痛,冷静地说谎。如果对方心疼这女童,大概不会杀她父亲。

    “你是吗?”叶玄看向薇薇丝。贫民窟里出生的孩子,名字要么“叠音”,要么有具体含义,比如板凳、石头之类。取这种名比较方便,不花什么心思。

    “…是。”女童轻轻点头,颤抖着答道。小贼管贼头儿叫爸爸,就和中原的妓女管鸨母叫妈妈一样。叶玄还不懂这种细末。

    “你妈妈呢?”

    女童摇头。是没有妈妈,还是不知道妈妈在哪儿,叶玄分不清楚。

    “我最后问你一次:跟我离开这里,喝奶、吃肉、当有钱人。愿意,还是不愿意?”

    女童求助的目光望向贼头儿,过了半晌,怯怯道:“…愿意。”

    叶玄松了口气。抱起女童时,雨露和影卫已在身后,扔在地上的腰刀也拎在鬼蛾手中。她右手扔握着细弩,周围人众早已退出老远。贫窟出悍匪,但真正能当悍匪的不会留在贫窟。困在这里的,大都没有“博财舍命”的觉悟。

    接过腰刀,向外走出十余步,叶玄叹了口气,将女童递给影卫,重又走回到蜷缩在地上的贼头儿身侧。“你叫什么?别耍花样,只要我‘感觉’你在说谎,立刻杀你。”

    “……坦坦荡,大人。”

    叶玄一时错愕,还以为听到了中原语。很快明白过来,这确实是个正经的沃夫冈伽名。随后掏出手帕,又从怀中的小瓶里倒出几枚绿豆大小的“香丸”在帕中碾碎,俯身以极快的速度拔出钉在胯骨的弩箭,几乎在惨嚎响起的同时,将手帕里的碎屑狠狠按入伤口。

    “香丸”味道极重。它真正的用途是含于舌底,使香气散于鼻腔,抵消贫窟中随风溢散的恶臭。但这番举动在外人看来,定会以为那是极高明的伤药。剧痛惨嚎的瞬息,贼头儿也感受不到腰胯处那股莫明的、奇异的力量。

    碧游手。暂时阻住血浆喷涌的,是碧游手。那是除“洗髓浴”外,另一套练气的娼伶用来伺候恩客的功法,是宿竹手下“伶卫”们的看家本领之一。但宿竹本人不会。

    “碧游手”的门槛比“洗髓浴”低很多,无需达到“火境”便可习练。也正因此,其手法只针对血肉筋骨,并不侵伐经脉,故而练气的恩客也能享用。当初忙里偷闲学了此手,只为房事中添些情趣,不成想…有天竟用在男人身上。

    “买你女儿的钱。”叶玄抽回手时,一枚乌元避过围观者的众目,滑入男人衣袋。

    问贼头儿名字,给贼头儿疗伤,都与贼头儿本人无关。叶玄再怎么滥情,也不会滥到壮年男子身上。问名字,是觉得女童可能后悔,可能有天想找爸爸。疗伤也是同理。尽管疗得不怎么讲究,总比贫窟里的赤脚大夫要强。至于给钱,那纯粹是商人的习惯,其实不给也无所谓。在贼头儿看来,没当场砍他,也没拎去巡所,已属万幸了。

    现如今,北境大部分王城的“平民区”都有了教所,有些还不止一处。但“贫民窟”里也有的仍是极少。他们只得抱着孩子,硬着头皮走出好长一段。

    “把她培养成‘使女’。这是她父亲的名字,如果她要找的话。”教所内厅里,叶玄将水纹腰牌和写着贼头儿名字的纸片交给了长席使女。“执行,不许提问。”

    “遵从您的意志。”使女双手叠腹,躬身领命。行礼的对象,是侍卫身后“兜帽遮住半张脸孔的灰袍雨露”。侍卫没资格下令,但灰袍雨露站在旁边不动不语,那就是她的命令。

    “腰牌”共有两张,其中一张和女童一起留在了教所。因为教所必定会将此事禀报圣宫,然后得到“从未派人去过”的答案。但“腰牌”确实是真的,圣宫不会莽撞地认定什么,只能向“泪宫”探寻因由。至于清楚自己去向的残影、清尘会如何答复,叶玄就不用管了。反正女童最后肯定可以留下。

    “万一万一,咱们的身份给人猜出来,好像也没做太过‘失格’的事,对吧?除了吃苍蝇。”匆匆离城后,叶玄在乡野间一条小路上,对鬼蛾道。

    “我没吃!”尖利的指甲,在手心狠狠回呛。“我看你倒是吃饱了撑的,没事装什么好人?”闭口禅千般不好,少有的几个妙处之一是:手心里如何嚣张,身边的木青儿也不会瞪她。

    “…想到了你小时候。”

    鬼蛾闻言,刁蛮的目光立转柔和。手上却仍不依不饶:“放屁…我入夜宫都十六了,她那小模样能有九岁?再说我多好看呐,那小丑孩儿……”

    不等写完,叶玄轻笑着截道:“哈,这不是中原了,可不敢随便说自己好看。指不定在土着眼里,你才是小丑孩儿呢。”

    随口一句玩笑,扰得鬼蛾很不安宁。她以往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在土着眼里,我是个小丑孩儿吗?土着,土着……

    “青儿姐,我美吗?”拉过木青儿的左手,鬼蛾没什么底气地询道。这么多年,难道在青儿姐眼中,我一直是个小丑孩儿吗?

    “美。”不假思索地应答,令鬼蛾心花怒放。她握着青儿的手,一时无话可说,无字可写。片刻,她失去了掌心里微凉滑腻的触感。

    幼时在昆斯特,安涅瑟和公主一起学过绘画。美丑的“感觉”人人都有,但美丑的“标尺”却不是人人都能说清。当年那位画师用近乎数理的方式,为她框定了“美”的含义。比如最基本的左右对称,比如头与身、额与脸、胸与腹、大腿与小腿的比例等等。木青儿曾在“刺青”时细细观察过鬼蛾的身体,因而确定她是“美”的。

    她真正的意思,并非“我觉得你美”,而是“你的构造,符合美。”木青儿不爱说长句,对鬼蛾而言,这无疑是个美好的误会。

    严格说来,画师教给安涅瑟的,叫“不丑”。真正的美,有呼吸、有生命的美,岂是简单的“标尺”所能度量?

    “慕雪”是丰临城公认的绝色,木叶家族离开后的十年,她跟着薛棠四处云游,渐渐成为了整个中原的。不止鬼蛾大方承认自己比她不上,当年夕霞学艺,连仇诗迈瞧她都生暗妒。可依照画师的标准,她的前额是有缺陷的,双肩与胯骨的比例也不够协调。若几百年后有仰慕者掘开她的坟,会发现那具骷髅是“不美”的。

    其后半月,叶、青、蛾三人未再入城,尽寻乡野偏僻处赶路,倒并非对先前的暴露有何余悸,采果、狩猎、偷农户的鸡和萝卜……亦是旅行的一番滋味。

    山间捕鸟时,叶玄发现鬼蛾的身手明显较中原时差了许多,想来自己也是一样。自圣军归降至今,已五年半,他们基本没再对练。更准确地说,登陆红土后的将近十三年间,整个木叶家族都没有正经练功。早先是真的没空,如今有了闲暇,却也提不起兴致。

    “这就是《天演》里说的‘退化’吧。以前你连冥鸦都能卷住。”看着被鬼蛾抽碎而非活捉的几只山鸠,叶玄忍不住低语道。

    鬼蛾忿忿地朝着粗树打了一鞭,木屑四溅,又惊起几只飞鸟。她没读过《天演》,因此无法辩驳说这不叫退化,而是退步。就算能辩,那也不是重点。她自诩为使鞭的大行家,而今却连几只黄鸟都卷不住,怎能不恼呢?

    “没有责怪你的意思。我只是在想,功夫…最好不要荒废。谁知道将来又遇到什么事呢?”

    深吸口气,鬼蛾点了点头。她很胆小,却不太考虑将来。决心好好练功,更多是出于艺者心思,她觉得“鬼哭”是世上最美的兵刃,鞭术是世上最美的功夫。

    又过九日,三人终于抵达“荧夜雨林”边缘。这是一片比“圣都”所在的“湿地沼泽”更大的“山地雨林”。千年以前,左近的各个王国就已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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