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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三章:“鼠胆”与“鸿湖”(第2页/共5页)

是没想过要嫁旁人。娘也不逼我,她也信不过男人。只是一直劝我说:没男人,也没孩子,将来会很寂寞。

    我四十一岁那年,出乎我娘预料,也出乎我自己预料,‘穆西东’真回来了。三十年不见,我一眼就认出他来,他也一眼就认出我。后来才知,他爹爹做生意,发了大财。而他,也已练出一身真气,成了很厉害的武人。不过‘发大财’和‘很厉害’,是一个从没离开过小城的女子所觉,并不是真的‘大财’,也不是真的‘厉害’。

    不管怎么说,那时的他,娶一个小城里的‘纺纱娘’做‘正妻’,是不成体统的。他爹在大城中给他安排了亲事,叫他纳我做妾便好,可‘穆西东’不干。为了此事,他与家中反目,独自跑来找我。

    哼,说得挺吓人的,后来我慢慢知道,其实也没反目,他就是跑了而已,想回还能回去。可‘穆郎’跟我说,还是别回去。说我一个蠢妇,入了大户人家定要受气,留在小城挺好。”

    孤雁口中“穆西东”变成了“穆郎”,冥烛猜测,她是将“成婚”的事跳了过去。又或者,那时他们已有了夫妻之实。

    “说我是‘蠢妇’,我自然又打了他,可心里是欢喜的。他用离家时偷出的银子,买回了他儿时住的那个破烂小院儿,我们又做了邻居。只不过这一回,我成了他的媳妇,邻院儿住着我娘。就这么过了二十多年,有丈夫、有娘亲,那是最好的日子。

    ‘穆郎’从家里偷的银子也不太多,买了小院儿,就没剩几两了。他在院中起了个小作坊,用泥巴制‘陶埙’。他爹早年做生意,几次亏光了本钱,后来就是靠这起的家。可小城中没几人懂得风雅,‘陶埙’一月也卖不出几只。为了卖‘陶埙’,他就出去卖艺。小城中,连个正经青楼也无。他卖艺,就只能去勾栏、茶铺这些地方。

    渐渐地,竟真给他闹出了点名声,城中那些读书的、有钱的,都说他吹得极好。我原本听不出什么,旁人都说好,我慢慢也觉着好了。旁人还说,‘穆郎’是城中最俊俏的男子,这我就觉不出了。他就长那个样子,小时候有鼻涕,大了干净些。

    后来,城中闹了场瘟疫。不光是城中,好像整个西北都闹了疫,叫‘血眼病’,据说是西域那边传过来的。一旦染上,眼白就变成红色,神仙也救不了。我娘就是在那次瘟疫中染了恶疾,不到三天就死了。

    那几日,是‘穆郎’亲自照顾我娘。他将我绑在床上,连最后一面也没让见,娘就烧了。”提及此事,孤雁语气还算平静,只是又饮了碗酒。冥烛这时也懂了,自己不需与她对饮,乖乖当个听客就好。

    “我当然知道,这也是娘的意思。可我无处发泄,只整日骂他、打他。有次打得急了,他一把将我按在榻上,掐着我的脖子恶狠狠说:‘整日挨打不还手,老子受不了了!你练武吧。练好了,咱们痛痛快快地打,就跟小时候一样。’

    其实我瞧得出,他不是恼恨我打他。是怕我不知哪天…也忽然病死了。我自小好动,以往从没想过自己能受‘打坐练气’的苦。更何况‘真气’这东西,十个人练,九个半都练不出,凭什么我能练出了?可既是‘穆郎’想我练,那我就认认真真的练。认真到…连打骂他的工夫都少了。而且打坐久了,似乎脾气也变得好些。

    七年半。穆郎做梦也没想到,七年半就给我练出来了。他说我是个天才,兴许不出十年,就轮该到我‘打不还手’了。”说完这句,孤雁沉默了很久。冥烛当然知道,接下去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否则,她今日不会坐在这里。

    “可就在我练气‘入门’后不久,穆郎给人杀了!他死得荒唐,在勾栏卖艺吹曲儿的时候,眼见有个外客欺侮本地的娼妓,他出手阻拦,给人一拳轰碎了心脏。

    我运气比你好些,至少仇人是谁,不难打听。杀了穆郎的,是‘驼帮’一个分舵的副主,名叫‘方直’。我当然要报仇,亲手报仇。可我不知‘方直’究竟有多厉害,只知道穆郎说,我是个天才,将来会很强很强,兴许一巴掌就能拍死他。穆郎就是给‘方直’一拳轰死的,所以我当时觉着,自己将来也就跟‘方直’差不多吧。穆郎还说,空有一身真气是不行的,等我力气比他大时,他就教我‘杀人技’。可是穆郎死了,‘杀人技’又和谁去学呢?”

    “莫问塔?”冥烛已大致知道后面的事,但她当然盼着孤雁继续说下去。

    “嗯。那时候,‘莫问塔’还不似今日这般。只是在西北一带有些名气。当时,也没有‘上四层先付五百两、上五层先付五千两’的规矩,我就直接上了五层。椅中坐的是叶玄,残影背着手立在他身侧,像个侍官。”

    冥烛愕然发现,孤雁背后竟不喊少主,张口就是叶玄。

    “我就直接告诉叶玄,我是天才,将来会很厉害的那种。请他在我练气的空当,教我‘杀人技’。等我亲手宰了仇人,‘莫问塔’叫我杀谁我就杀谁。不收银子,直到我死。

    叶玄来了兴趣,让残影给我倒了水,极详细地询问我的事,问了得有一个多时辰。然后他忽然将脸一沉,质问我:究竟是爱亡夫多些,还是爱自己多些。

    我一时给他问得懵了,只照实说:为了穆郎,刀山火海我也去得,自是爱他多些。

    叶玄‘哼’了一声,他说在他瞧来,我仍是爱自己多些。为了能‘亲手’复仇,我宁愿让仇人多活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他说复仇是件极快意的事,亲手割下仇人头颅那一刹的欢愉,就是连饮十杯‘忘忧果浆’也不能比。他说我想亲手复仇,只不过是为了自己快活,只不过……是因为恨得还不够深!

    听他如此说,我当即怒了。不知死活地将茶杯砸到他身上。他坐着没躲,衣裳也没湿。茶杯和清水,都滑到了没站着残影的那一边。

    待我撒完了泼,他又问我:若真是仇深似海,你肯不肯让‘方直’死在别人手里?为了让仇人少活几年,哪怕只是少活几月、几天,你肯不肯舍弃‘看着仇人的眼睛,将手掌一寸一寸慢慢刺入他咽喉的快慰?’你肯不肯,就只为了一个‘方直已死’的消息,将自己的后半生抵押给我?

    事情交由‘莫问塔’来做,半年之内,‘方直’必死。但你没机会亲眼看着他死,也没机会见到他的尸首。依照你的说法,‘方直’轰杀你丈夫时,你并不在场。那也就意味着,从头至尾,你连仇人长什么样子都没机会知道。你肯不肯,为这样一场虚无缥缈的仇杀,付出一切?”

    这话,叶玄当然只说过一次,而冥烛诧异地发现,孤雁竟能背得出来。虽然她不知道是否一字不差,但那绝对是叶玄的口吻。

    “那之后,‘方直’后脑中针,死在了驼背上。而我,成了‘木叶家族’的‘孤雁’。记得残影说过,我是叶玄最后一单‘四层’以上的生意。再往后,‘莫问塔’就是残影主事了。”

    见孤雁久久不言,冥烛终于怯生生开口:“你好像…对少主挺不满的。是怨他没让你亲手复仇吗?”

    “不是。”孤雁斩钉截铁地说道,“直到今日,我也认他说的道理。没能亲手杀死‘方直’,我很难受,但不后悔。我厌憎他,是因为相处得久了,我渐渐发觉…说给我听的道理,他自己是不认的。

    他那般说法,只是为了早些将我占下,只是怕‘方直’等不到我成事,便死在旁人手里。若是相反的道理对他有利,他立即就能说一套相反的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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