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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3章 牧野之怒(第2页/共5页)

多少差别。牧野就是第二天被人发现横尸此地,盗贼也不在乎。

    是贪婪的一念之差,让盗贼的命运彻底改变。

    他想要顺走更多。看看牧野身上的打扮:牧野。唔,盗贼在心中暂且称之为“提灯的怪家伙”,怪家伙身上肯定还能拔出更多金羽毛来。

    就是多一块布料,多顺走半只裤子都是稳赚不赔。

    对,就这样,就这么简单。

    收起短刀,盗贼捡起瓦屋角下的碎石。

    为“提灯的怪家伙”挑选一块份量与体积都适合当头一拍的石砖后,盗贼蹑手向前,活像只要溜进鸡舍的老黄鼠狼。

    牧野摸索着,在黑暗中摸索着满地的沙尘碎石。

    哈,他可能还在找自己的大衣,盗贼披在肩上这件。

    “你听到了吗?”

    “是的,我听到了。”

    盗贼还真没想过,自己抢劫的家伙会是个腹语演员。

    不然他也没法解释,为什么牧野站起来前,他的口中能传出两段音色声调完全不同的话语。

    第二段倒像是牧野让他滚开时的本音。

    第一段话,则像是…盗贼沿身后的石板小径退下。

    第一段话,像是“提灯的怪家伙”沦为某人的木偶,某人将手伸入他的口舌机关后,操控“怪家伙”为盗贼呈现的配音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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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不是活人能够发出的声音。

    没有生命,没有快乐,没有悲欢离合,没有“存在”可言。

    只有空洞的摇曳,只有对人类等高等生命思维的复刻模仿。

    可模仿终归只是模仿,就像矮人的矿用机器永远不是血肉出身的矿工。

    牧野的眼睛,化为两颗不含杂尘的白色珍珠。

    珍珠的核心,跃出两星宿命尽头的死火。

    是它,不是他。

    是牧野身后的傀儡师,不是牧野本人。

    他,它,他们的名字,是安布拉。

    牧野的手中多出三道裂口。

    盗贼想要离开,因为这种街头戏法对没读完三年级便退学的他而言太过诡异。他估计就是皇家科学院的学士来了,也要惊掉下巴和眼镜。

    盗贼发誓那不是他做的,盗贼发誓。

    可牧野按住盗贼的肩膀,腕部裂口中的滋生物由杂音变为棱角分明的轮廓。

    虚空钨钢打造的钢爪游走眼前,盗贼手中的石砖被切为粉末。

    值钱的东西他都可以给牧野,不要伤害他。

    “是的,错不了。”牧野抓起盗贼的肩膀,口中不断重复着达摩克利斯、燃亚,暗影与复仇这类词语。

    要这就是牧野的宗教活动,盗贼可算能理解为什么只有牧野一人要趁着夜色来做了…太过诡异…就是他这个做贼的也不习惯…

    牧野的钢爪,横上盗贼颈动脉前后的皮肉间隔。

    抵住咽喉的钢爪边缘,感受着盗贼心跳加快后上下跃动的脉搏。

    这就对了。—牧野口中的操纵者,它面对盗贼的笑意愈发浓烈。

    牧野口中的“操纵者”化为团状浓密的黑雾。

    像是来自煤窑与烟灰缸底。

    呸,没时间幽默了。盗贼敲打起自己的脑袋:他得多想点求饶的好话出来,在牧野把自己穿成人肉三文鱼前。

    他的思维,在浓雾之中迷失。

    他的思考权被牧野口中飘出的“它”封锁禁锢。

    就像阅读牧野的经历那样,它在掌控这具年轻的躯体后,也翻阅起盗贼脑中颇具趣味的记忆切片。

    三十年前,这家伙在一家酒馆的私人包间出生。

    直到十五年前,他都是个好孩子。

    十三年前,第一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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