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的关键,信仰是,知识同样是,甚至比信仰更加有效率。就是这个效率的方向可能有那么点儿出乎意料。
约翰一直沉默着。直到回了住处,伯顿管家去安排晚餐,丹尼尔去安排城防,他才开口“伯爵大人——”
“怎么了?”冯特伯爵看他欲言又止的样子,“有什么话还需要犹豫吗?”
“是关于伯爵小姐——”约翰低下头,“我觉得,伯爵小姐她,对于贵族似乎——有些反感。”
这一点几乎是明摆着的,冯特伯爵自己也不喜欢那些人呢“没几个好东西!”
约翰抬头看了他一眼,不知该怎么才能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思。他总觉得,伯爵小姐并不是对那些不好的贵族十分反感,而是她对于贵族这一整个阶层都是不认可的。听听她刚才说的那些话,在贬斥教会的同时也并没有放过贵族,甚至可以说,她完全赞同教会对于贵族们的诋毁,只不过觉得教会自己也在干这样的事,所以比贵族更多了一层不要脸罢了。
小姐出身农庄,她会更多地考虑奴隶和平民的利益,约翰觉得可以理解——自己有过底层的经历,所以更能了解底层需要什么,并且产生“感同身受”的怜悯,这是很正常的。而且事实也证明,有过类似经历的领主会更出色。
比如说辉光之国最出众的那位国王,就曾经作为一名普通骑士游历过。所以他并不骄奢淫逸,而是政令英明,比起如今王位上坐着那位一出生就被包裹在柔软布料里,吃着美食长大,手上从不曾因握剑而起过茧子的国王,简直就是光明之山与无尽深渊的区别!
所以有过农庄生活经历的伯爵小姐,才能体恤平民与奴隶的辛苦,并且提高他们的待遇,让他们能焕发出更大的热情来生活和工作,约翰觉得这是正常的,而且是很好的。没见现在奴隶们根本不需要监工督促,平民也没有懒惰得不干活或者乞讨的吗?整个长云领现在都有着从未有过的干劲,再过几年,约翰敢打赌他们领地会变得比王都还要富有!
但是这里头有那么点不对劲的地方,那就是伯爵小姐似乎从未将自己当成“伯爵小姐”,甚至从今天她的话里,约翰隐约觉得,她根本就没把贵族这个群体放在眼里,更未曾将自己当成一个贵族。
约翰还不知道什么叫做“背叛自己的阶级”,但他隐隐地觉得,陆希这个态度不对劲,但又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所以他想了半天,只能词不达意地说“也许她其实并不想做领主……”
“嗯?”冯特伯爵有些诧异,“你怎么会这么想?她不想做领主,怎么会这样用心?”
约翰又无话可说了。于是冯特伯爵拍了拍他的肩膀“你不会是觉得,她会倾向魔鬼吧?”
这也确实是约翰担心的一部分,但不是正题啊。约翰憋得要死,却又表达不出。于是冯特伯爵对他的表情更误会了,笑着说道“不用担心,她这样做应该是为了打击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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