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
看看现在,劳奇的烤面包和煲汤技术都登峰造极了。
汤匙酒吧,史德瑞克认为他就是患上兽人老年痴呆都不可能忘记这里,临死前还要再来吃一遍,把汤带到棺材里去。
“当时,杰克就在我和阿斯拉身边。杰克没花多少力气就让她滚—跪地求饶—”
“可我不一样,小子,我的刀和他的黑刃连战三天三夜。”
“他可以不吃不喝,而我还要和痘痘,和空腹作斗争,头顶上天打雷劈的!”
史德瑞克也在为劳奇做汤:名为冒险故事的汤。在劳奇第一次欢迎这位兽人跨过店门后,史德瑞克就多出酒足饭饱讲故事的习惯。
故里的英雄通常是史德瑞克本人。
故事里被收拾的人,他们的脑袋大部分都被史德瑞克拿去送给雇主,换来酒钱和修理刀刃的活动经费。
聊着聊着,劳奇都忘记时间了。
他要去收昨天夜里挂在河边的渔网,史德瑞克有没有兴趣去看看?总有些猫在石头底下的鱼,喜欢在夜里出来找食吃。
“不会让你白帮忙的,下次来的酒钱算我身上。”
劳奇这句话,史德瑞克似乎等过两个世纪那么久。
擦掉嘴边的汤汁,史德瑞克拉开大门便招呼着劳奇带路。
有便宜不占是傻瓜,蚂蚁都知道碰上人类落在路边的饼干要赶快往回搬,他一头兽人怎会不明白?
枯叶落尽的树枝落入流水,盖上劳奇拴在码头边的渔网。
鱼饵的制作几乎没多少金钱成本,雨后或清晨的草皮地上都是蚯蚓。对常年以河藻为食的小鱼来说,它们就像肉丸面条一样新奇美味。
赶到河滩边的史德瑞克与劳奇,面对眼前的情况都傻掉双眼。
劳奇是不是该说些什么?不,还是史德瑞克先来吧。
“呃,劳奇,首先我认为,河里是不会有美人鱼的。”
“第二,我们该把她救上来,万一她的家人腰缠万贯呢?”
开玩笑,史德瑞克是在开玩笑。
无论有没有钱,只要倒在沙滩边的棕发女人不是个通缉犯之类的就该搭把手。让对方欠个人情,有时可比大包金币还要方便。
史德瑞克忙着啰嗦的时候,劳奇率先跃下码头甲板。着陆沙滩后,他扶起奄奄一息的白衣女人,用剔鳞刀刮去女人身上的渔网藻丝。
史德瑞克帮劳奇稳住女人的平衡,让劳奇得以检查女人是否还有心跳。
口腔没有异物,可从她溺水后的时间和体温来看,腹部按压排水是首要救治步骤。她的皮肤在发烫,不是高烧就是重度高烧。
她的身上布满伤痕,可能是从某些地方逃出来的。
黑市啊,地下俱乐部啊,赌场暗巷之类的。
还可能是“夜莺笼”里。
夜莺,就是付过钱后随便你去动手动脚的女人。
夜莺笼是什么东西,相信史德瑞克也不必再和劳奇多说了。
“快,我们把她带回去。柜台下面还有急救箱…”
—“嘿,劳奇。这回我们可真捞到大鱼了。”
女人没有名字,或者说,在那场已消失于记忆的决斗过后她失去了对名字的认知。她只记得自己在被救上床铺前,那段经历漫长而痛苦。
爆炸,有什么东西爆炸了么?不,她不确定是梦境还是真正发生过的历史,是虚构回忆还是记忆中的支架。
对,爆炸,是有什么东西爆炸了。
一座地窖,一座小镇,还有将她留在地牢中等待死亡的…
不,她无法回想起对方的脸。
沉井小镇,是这个名字吧?这是所有事开始的地方。
为什么,为什么她要记下这个名字?
疼痛是旋涡,将她记忆中的光点吞噬。
现实中无形的手,将女人的灵魂拖回躯壳。
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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