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懵逼了。
「这,这是真的?真的把我们几家都给告了?」另一家公司的总经理摘下眼镜,看着秘书的眼神中都充斥着浓浓的不相信。
「是真的,刚刚我们专门打电话确认过,目前京州市中院那边已经准备立案了,确实把我们五家都告了。」秘书赶紧说道。
「不是,那个人叫唐方镜是吧,他到底咋想的,搞的这麽大,就是为了那个什麽普法工作?他有病吧他,我们招他惹他了?」总经理说着说着都想骂人了。
「还有那京州的检察院,就陪着这个唐方镜一起胡闹?」
这真的是晴天霹雳,处罚都已经过去快两年了,本来按照规矩,这种事处罚后基本上也就没什麽事了。
哪怕是当初做出处罚的物价局也不会说什麽,新组建的反垄断局更不会说什。
结果谁能想到,这愣是有人搞出了民事方面的诉求!
之前还在那里笑话符少飞呢,莫名其妙的就遇到了这样的事,结果现在,事情到了首己身上,那就没办法再笑了。
还是那句话,虽然《反垄断法》里面有这方面的规定,最高法也专门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但在老唐搞出来之前,从来没有过这方面的案件。
所以不单单是普通人对这方面的了解不足,这些搞出了垄断的公司领导,自已也对这方面的了解不够,甚至都没什麽了解。
当初在制定这些垄断措施的时候也不可能想到这些。
秘书不敢说话,这种事谁遇到了谁不迷糊啊。
总经理这边稍微冷静了一点,但还是感觉很不舒服。
法治化其实就是这样,就是把原本处于法律规定之外的东西,一步一步的圈进来。
因为法律是具有滞后性的,永远都是新出来一个问题后,法律才能跟进。
而且这个跟进也不是说制定了法律后就能立竿见影,并不是这样的。
法律太多了,像是这次的垄断民事诉讼,很多人都不知道有这方面的司法解释。
所以怎麽让法律落到实处,让普通人也都知道这些东西,那必须是得透过一个又一个的案件才行,这才是真正的法治,这才是真正的普法!
很多我们现在觉得理所当然的事,都是透过各种各样的「第一案」进行推动,然后才有了现在的效果。
最简单的,公厕免费,现在看到一个收费公厕都觉得稀奇,但是很多阅历丰富的书友应该都记得,当初公厕可都是收费的。
这都得益于当年「公厕收费第一案」的推动,豫省一个青年在火车站上厕所被收了三毛钱,然后发起了着名的公厕收费案。
其胜诉后一个月,相关部门有了规定,公共客运场所的厕所免费开放。
如果都觉得说,哎呀上个厕所几毛钱的事而已,对我们的生活有什麽影响P阿。
甚至可能还会对提出诉讼的人冷嘲热讽一番,认为对方没事找事。
但是现在回头再看呢?
当然,这也只是推动原因之一,公厕全面免费的原因有很多,大原因是08奥运会,但同样后面还有人继续透过诉讼推动,比如上厕所收费后要发票等等·
&nbs
\/阅|读|模|式|内|容|加|载|不|完|整|,退出可阅读完整内容|点|击|屏|幕|中|间可|退|出|阅-读|模|式|.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3页/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