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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一集 豺狼吃鱼(第4页/共5页)

p;时有恒州判司曾被刺史裴贞杖责,由此怀愤,便借告密之风大兴,唆使侯思止说其家主游击将军高元礼,因请状告舒王李元名及裴贞谋反。

    周兴按成冤狱,将二人一同灭族。侯思止因此功受爵,擢升为游击将军。

    高元礼惧其无赖,转而曲媚侯思止,引与同坐,呼为侯大,认为义父。并向其献计道:若有人进言侯大不识字,即可奏云:“獬豸兽亦不识字,而能触邪!”便可得天皇欢心。

    侯思止便问:獬豸为何物?

    高元礼答道:此乃一种异兽,虽不识字,人主常籍其独角,辨别忠奸善恶。

    侯思止大喜,谆谆受教。

    高元礼又道:将来公若升御史,主持按理谋反大案,当事者皆为世族子弟,必与侯大争执不休。你却休去管他说甚辞语典故,只将一句话答他,保管其必魂飞魄散,立即招承。

    侯思止便问:未知是哪句话,如此灵验?

    高元礼:嘟!不用你书言笔语,止还我白司马。若不肯来俊刑,即与你孟青棒。

    侯思止吃了一吓:此是甚么江湖密语?

    高元礼:不是江湖黑话,实乃是朝堂官话隐语,为官者无有不知其意者。白司马者,是指洛阳北邙山白司马坂,隐指须往里面运送死人;来俊者,乃御史中丞来俊臣,朝中文武无不视其为鬼判阎王,避之惟恐不及;孟青棒者,是指当年杀琅邪王李冲者也,犯官遇彼,绝无生还之理。公若以此一墓、一人、一棒威吓之,则无有不自承谋反者也。

    侯思止闻罢,默记此二事数遍。也亏他虽不识字,记性倒好,于是烂熟于胸。

    逾数日,武则天召见侯思止:卿欲得何官?

    侯思止:愿为御史,以替陛下纠查谋反奸人,为国效力。

    武则天:卿不识字,如何能为御史?

    侯思止想也不想,便以獬豸之辞对之。武则天亦果然大悦,便赐其监察御史之职。天授三年,更授以朝散大夫、左台侍御史重爵。

    高元礼复又指教侯思止:女皇陛下若知侯大在京师无宅,必以诸获罪大官府宅见借,公可辞谢而不受。

    侯思止大惑不解:如此好事,因何不受?

    高元礼道:女皇陛下也必以此相问,侯大届时可即奏云:“反逆之人,臣且恶闻其名,更不愿坐居其宅。”公若如此对答,皇帝必喜,则何愁不拨巨款,为侯大修建新宅者?

    侯思止复将此语熟记于心。来日上朝,武则天果欲赐借获罪流放犯官府宅,侯思止便以高元礼所教奏答。女皇果复大悦,命拨金建第,恩泽甚优。

    此后侯思止既按制狱,苛酷日甚。乃依高元礼向日所教,升堂不过数语,便祭出法宝:嘟!不用你书言笔语,止还我白司马。若不肯来俊刑,即与你孟青棒。

    往往出奇制胜,犯官闻此,无不招承。

    后来按查中丞魏元忠,见其不服,亦用此语威吓。魏元忠听罢此言,便是一怔;继而竟然哈哈大笑,上气不接下气,愈加辞气不屈。

    侯思止不知魔咒因何失灵,反遭耻笑,于是恼羞成怒,便命再次倒曳魏元忠,继而摔扑于堂,怒道:汝拒扞制使,我必奏请斩之。

    魏元忠正色说道:侯思止,汝今为国家御史,须识礼数轻重,休学那王弘义当年诬人瓜田中有白兔蠢行。奈何佩服朱紫,亲衔天命,不行正直之事,乃妄扯甚白司马、孟青棒,是何言也!若非我魏元忠,看来亦无人抑教于你。

    侯思止闻言,惊起悚怍,遂引上床,坐而求教:侯思止死罪,幸蒙中丞教诲。

    时人为此传说此事,皆都以为谈谑之资。侍御史霍献以此上奏,武则天亦大笑。

    闪回结束。长寿二年,侯思止不顾禁令,暗贮丝绸,恰好落到李昭德手中,故此当即坐罪杖杀。魏元忠及狄仁杰曾为酷吏毒害者闻之,无不拍手称快。

    其后未久,又一酷吏万国俊落马,恶贯满盈而死。

    字幕:万国俊,河南洛阳人。

    垂拱年间,万国俊与来俊臣同撰《罗织经》,专事陷害无辜,从司刑评事升为判官。天授二年,摄左台临察御史,常与来俊臣共同治狱。

    长寿二年,有人密告岭南流人谋反,女皇则天便遣万国俊摄监察御史事,前往按察。

    万国俊到至广州,并不调查审问,悉召流人入衙,矫制赐其自尽。流人号呼不服,万国俊遂命军士将其驱至水曲,尽命斩之,一朝之间便杀三百余人,河水为之变赤。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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