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规定,就是如果一个事故中,行人违反规定但是汽车没有任何违规,那汽车不承担责任。
举例子就是说行人闯红灯被车撞了,车无责。
然后实行了两三个月好像是,就被国家紧急叫停了,问题太多了··
央视也报导过,引发了巨大的争议,还邀请了诸多法学专家进行论证。
自从那次实验之后,才有了03年《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才有了我们们现在熟悉的「过路口应该注意观察」这样的规定。
出了事故那必然没有注意观察,所以次责是肯定的。
回到案件中来,汤卫东现在就理解不了为什麽这个人会通知他去参加什麽交通事故认定的听证会。
手机中的声音响起:「汤卫东先生,目前经过我们的审查后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听证,所以请你务必按时参加——..」
这种情况下你问对方是不是要更改,是绝对不会正面回答你的。
就好比二审开庭前法官召开调解会,你问法官是不是要判决对方赢一样,不可能回答。
而且,有一个冷知识,调解中对方说的话,是不能当做审判时候的证据作为调解员的法官也不会给你作证。
汤卫东这麽问没结果,但他又觉得对方好像在偏袒,于是在几番交流后他直接说自己不去参加什麽听证会。
『汤卫东,我再次告诉你,参加听证会是你的权利而不是你的义务,如果你自愿放弃自己的权利,那也没有问题的,明白吗?」
负责通知汤卫东的人也有点不爽了,你爱参加不参加呢,关我屁事!
就比如很多人接到法院的传票后居然选择不参加庭审,拜托,你以为法院会妥协?你这是在放弃自己答辩的权利!
法官巴不得你不去呢,缺席判决多好啊,又省事又不用麻烦。
反正通知完就挂了电话,汤卫东这边有点傻眼了,怎麽感觉自己的这个威胁根本不起作用啊。
要不···要不到时候就去参加吧?
而交通事故被害人家属这边则同样表示同意,对他们来说责任归谁都行,但是必须要有一个人承担责任。
好端端的一个人突然就死了,这谁也接受不了。
时间来到了第二天上午,老唐拎着手提包带着张明辉来到了听证会的地址。
事故科这边的一个大会议室,参加听证的人有不少,政协什麽的就不说了,除此之外还有之前做认定的交警。
对于市局来说这同样是一个值得宣传的点,毕竟老唐在呢,涉及到了老唐,你就算是随便拍几张照发上去,那流量都不会差了。
所以老唐来的时候就已经有宣传部门的同志在等着了。
对于老唐的规矩大家也都清楚,所以一切都很和谐。
到了里面坐下,张明辉就已经开始紧张了,刚刚聊了一下,他已经知道了这次听证会基本上可以决定他是不是能无罪。
老唐也没有多安慰,因为没必要,都是成年人了,安慰的话早就听够了。
汤卫东也到了,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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