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小见大:从黄山案之中看大明生态(免费章)
p.s如果有了解黄山案的,可以跳到3300字后面去看党争部分。这部分很多人不知道。
不了解还是建议读读,否则很难理解吴孔嘉为何是这个表现。
黄山案这事情发生在徽州歙县。
(眼熟不,马伯庸的显微镜下的大明中那个丝绢案也发生在这里)
徽州嘛,山多田少,所以经商的人很多,徽商大家应该都听说过。
而吴家正是徽商之中的佼佼者。
他们多有钱呢?
从祖辈吴守礼开始,他们经营盐业丶木业丶典当业丶成为了歙县豪富。
在万历初年,捐助二十一万两,吴守礼受封「徽仕郎光禄署正」(南京光禄寺的官职,从六品)。
吴时佐受封「文化殿中书舍人」。
万历中期,三大殿烧毁,抗倭援朝没打完,西南又出事了。
吴守礼又捐助三十万两,于是一日而五中书之命下。
吴养春丶吴养京丶吴养都丶吴继志丶吴希元,同时受封「中书舍人」。
所以很多人说明朝捐官,是确实有这个传统,榜一大哥花起钱来,那也是大手笔。
当然,我并不是说这吴家就是什麽良善商人。
他们在当地贿赂官员丶兼并田产丶贩卖私盐丶隐蔽田产这些腌臢事估计也没少做。
但这可是【五十一万两】啊!金花银也才百万每年。
这样的商人如果来上几十个,明朝还缺钱花吗?
与其把钱拿去贿赂官员,贿赂太监,你为何不拿来贿赂皇帝呢?对不对?
吴守礼就是这样想的,他也得到了对应回报。
除了官职以外,万历皇帝收了钱是真办事的:
万历四十四年,巡按直隶监察御史骆駸曾以吴家隐报黄山官税为由,拟将黄山山场地的一半没收入官。
而万历对这份题本的态度是:留中不发!
哈哈哈!——
然而,万历亡了啊,现在是天启当权的时候了。
这时候,两桩陈年旧案,就成为了吴家灭门的导火索。
【第一桩:吴养春丶吴养泽争祖产案】
吴守礼死后,在祖产析产时,吴养春分得了2400亩黄山山场地和淮扬丶天津丶仁和等处的盐务。
其弟吴养泽不甘心这些黄山山场地让吴养春一人独占,因此对簿公堂。
这事最后没闹成,吴养泽中途死了(不知道是不是吴养春下的黑手,请注意,我是客观公正的,我始终没说吴养春就是什麽好人。)
结果吴养泽的家仆吴荣起了黑心,不仅私吞了主人家产,还霸占了主人的妾室。
歙县虽然山多田少,但其实是个读书大县。
商人有了钱,最是热衷资助学业,因为希望官商相护嘛。
所以这件事对当地士风浓郁的宗族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
于是吴养春便告到县衙,要求将吴荣置之重典。
然而,吴荣贿赂衙役,获释出狱,并潜逃于外,这事就没了结果。
也正是因为这件案件,才有了前面巡按直隶监察御史要求查没吴家黄山田亩一事。
但万历留中不发了,而吴养泽身死,奴仆吴荣逃亡,这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当然,在这里里面吴荣或许也是个忠仆,在保卫自己主家的财产,这我就不得而知了。
除此以外还有另一宗旧案:
【吴祚衍之死】
吴孔嘉之父吴祚衍,是吴养春的族兄弟,为吴养春打理家业。
然而他却不明不白的死了。
有三种说法:
第一,宗族议事,当众侮辱:「众辱之,文石之父因郁郁死。」
第二,身体不好,病死的:「孔嘉父以弱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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