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山旧址,主峰山巅。
一袭青衫四下张望几眼,微笑道:“剑客宁远,来自剑气长城,有幸结识诸位道友。”
言语之後,猛然踏出一步,仙剑自主掠入脚下,青衫头也不回,仗剑远游。
一条纤细剑光,骤然而去,天地之间,唯有光明。
大夜弥天,我有一剑。
皮包骨头的邋遢书生,睁开双眼,转头望去。
有些微死的剑修黄庭,挣扎着看向那人离去的方向。
当时一众人族修士,无论是太平山道人,还是书院子弟。
都觉得那个御剑远去的男人,恍若神人。
黄庭好像有些理解之前宁远说的……那个“装逼”是什麽意思了。
这一剑去,可不就是装逼嘛?
不过是真帅气啊。
据说剑气长城,他的家乡那边,还有一大堆这麽帅气的剑仙?
……
……
一条纤细剑光,笔直一线,从云海之上穿行而过。
逼装完了,就该认认真真做事了。
吹过的牛,要想不被人戳脊梁骨,就得拼了老命的去做到。
宁远是个很矛盾的人。
平常玩世不恭,但又对於很多事,极为细心。
秀秀曾经就跟裴钱说过,别看你师父一天到晚酒不离手,没个正形,其实不然。
很多看似平常的时候,在那些不会惹人深思的时分,你师父其实都在想着诸多大小之事。
有的很近,有的很远,有的是小事,有的说出来能吓死个人。
明明很多事,与他没有半毛钱关系,可他就是十分上心。
好听点,是那胸怀天下,难听点,就是脑子有病。
半道上,宁远心思电转,开始盘算接下来的这场凶险大战。
要是可以的话,最好就不用自己的那把古朴剑魂。
代价是有点大的。
晚来一步,是因为原先的他,确实没有想过动用这一剑,所以找上了陆沉,陆沉最後去了大玄都观,给他借来了一把仙剑。
但宁远还是没有多大把握,仅仅靠着这把剑,就跨过三个大境界,宰了这头十三境大妖。
更别提这里面,还有一道上五境的天堑关隘。
与老天君联手,最多两成机会。
除非这老畜生站着不动,任由他砍。
而手上的太白仙剑……
里头没有剑灵,估计留在了大玄都观,所以杀力要弱了几分。
他能两剑斩白猿,是因为这个仙人境妖族,已经受了重伤,不然的话,杀是可以杀,但总要费点手脚。
他为何现在才来驰援老天君?
是因为此前递出那三剑,几乎抽干了他的气府真气。
仙剑这东西,品秩太高,一般人是用不了的,估计寻常的地仙修士,最多只能挥出一剑。
当初剑斩浣纱夫人这个纸糊的十二境,他都要撑起地支大阵,与黄庭联手才做得到。
而且斩天狐一役,还有阮秀在一旁压阵,封锁天地。
其实凭藉太白的御剑速度,宁远是可以带上阮秀一起的。
不过还是算了,他再大方,也不会让自己媳妇儿落入险境。
秀秀要是仙人境还好,那自己与她联手,外加仙剑之威,肯定没什麽问题,但十一境的修为,还是算了。
不管如何,如今的地支大阵,短时间内,显然是架不起来了。
给黄庭的“申”字,已经崩碎,锺魁也负了重伤。
男人深吸一口气,望着天边尽头处的那尊十三境大妖法相,脸上出现久违的兴奋之意。
杀妖嘛,老子最擅长了。
今日过後,自己那本山水游记,桐叶洲的那一页,就可以圆满的写上去了!
干他娘的大妖!
於是,在快要抵达太平山法相之际,宁远改为御风远游,单手握住太白剑柄。
心中默念,倒数三个数,男人大袖一抖,太白在身前扫荡而过。
这处地界,再次亮如白昼。
剑光璀璨,附着无数剑意,好似一挂天上银河,速度之快,一瞬便是三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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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千里为咫尺,这一剑转瞬即至。
然後大妖法相只是随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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