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看书吧

爱看书吧 > 修真小说 > 开局:卖身葬父,以身相许 > 正文 第11章 二十年前的冤案

正文 第11章 二十年前的冤案(第1页/共2页)

本站最新域名:m.ikbook8.com
老域名即将停用!

    叶珩也没想到自己也有一天,被人这么诱惑着,还好他深受五千年文化熏陶,和圣贤之笔的洗礼,不然还真有可能出丑。

    “罗衣何飘飘,轻裙随风远。顾盼遗光彩,长啸气若兰。”

    手中折子扇一收,抬起左手,从容不迫地伸出两指,从女子手中夹回令牌。

    叶珩抬起右手,含笑道:“请!”

    “公子好雅兴!

    能得公子题诗赞美,小女子三生有幸!”

    脑海中闪过一个个世家公子,皇子…的面容,可就是没有眼前之人,这女子很是好奇。

    她可不是先前的少女,令牌是谁的,她自然一清二楚。

    秋水一般的凤目盯着叶珩,仿佛想看透对方。

    “楼主秒赞了。

    不过我此行,恐怕要得罪一下你。

    我想带走几个人!”

    折纸扇轻轻敲了敲茶桌,叶珩随后缓缓坐下,开门见山道。

    一旁,一直不曾开口的少女娇躯微微一颤。

    凤目微眯,女子眼神一寒,随后露出谄媚的笑容,缓缓坐下。

    眨着楚楚可怜的眼睛,狡辩道:

    “公子说笑了!

    小店建立不过数年,本金都还没有回本,如今公子却过来要人,这让奴家如何交代啊?”

    叶珩没有理会女子的故作可怜,而是从怀中取出一本小本本,上面记录花月楼每天进出的人,和消费总额,以及这些年贩卖的记录。

    轻轻地放在茶桌上,移到女子的身前。

    女子眼中闪过一些疑惑,缓缓伸手,拾起小本本,翻看查看。

    书页翻得越来越快,只不过女子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

    大秦帝国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不得拐卖和贩卖人口,但大秦帝国有国法规定不得贩卖…自己国家的人。

    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花月楼已经触碰到大秦帝国律法,只不过花月楼背后的主人是当朝二皇子赢钱,无人敢举报而已。

    “奴家嘴笨,望公子见谅。

    不过能不能少要几个人?奴家一人经营偌大的小店不容易啊!”

    说话间,女子站起身,纤细的柳腰如春柳摇曳,来到叶珩身后,双手搭在叶珩肩头。

    “那就一个人吧!我也不为难楼主你。”

    感受到肩膀上的按摩,叶珩一阵舒畅,缓缓眯上眼睛,说道。

    “好啊!不知公子要谁,奴家这就给你唤来。”

    女子点头答应,生怕叶珩反悔。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叶珩睁开双眼,仰头看向女子,说道。

    双手一僵,朱唇微微抽搐,女子装作没看见,回首看向一旁站立的少女,说:“月儿!你真有福气。

    还不过来感谢公子。”

    少女名叫苗诗月,被拐卖至花月楼已经半年了,今天是她第一次拉客。

    由于苗诗月长相亭亭玉立,如花似玉,这半年来,一直被强迫学习琴棋书画等各种手艺。

    “谢公子!”

    苗诗月快步来到叶珩面前,感谢。

    “嗯!

    你先去门外等着,我有话和楼主聊。”

    叶珩点点头,说道。

    “嗯!”

    苗诗月虽然不不知道两人要说什么,但还是听话地走出雅间。

    “花玉曦花楼主!你真的不考虑吗?”

    叶珩轻轻推开肩头上的双手,站起身,问道。

    “奴家听不懂公子在说什么。”

    柳眉轻拧,花玉曦摇着头,装糊涂。

    “花楼主不要急着拒绝。

    本公子曾听闻楼主一直在暗暗调查自己的身世,可
\/阅|读|模|式|内|容|加|载|不|完|整|,退出可阅读完整内容|点|击|屏|幕|中|间可|退|出|阅-读|模|式|.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