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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六十五章 云顶红尘(第5页/共5页)



    “‘税源’和‘天军’也要舍弃,是吧。”叶玄像个被考校的学子,急切地想要向先生证明:我不太用功,但是我懂。

    “嗯。”清尘点了下头,“‘城地、征伐’二税,原本就是帝国代收,珀瑟帝国也必须以神之名,才能沾手这笔巨款。对北境的国王们而言,不会有什么变化。但帝国上缴神教的部分,迟早由‘八二’倒转为‘二八’,如果不是‘一九’的话。南境没有王国,根本上也是同理。少了神泪和圣女的淫威,小猫注定要变成虎豹。

    源自民间的非强制的‘奉献’,如今占泪宫收入的‘两成五’,往后这将是极重要的部分,能不能维持,就看后任的本领了。”

    王宫即圣所,税收由“国王”直接交给“监国的雨露”显然是更方便的办法,但清尘当初非要让“帝国”沾手。她有三重考虑。

    一是为了制衡。三方势力搅合在一起,会比两方更难做假;

    二是为了推责。帝国负责征税,遇到抗税的首先由“帝国军”而非“天军”负责征讨。帝国军可以败,天军只能胜。因此天军最好少动,一旦启用,则必须集结起足以“碾压”而非“恰好”的兵力,靠“账目上的巨亏”确保神明的威严。

    三是为了退出。教政合一的局面注定无法长久,清尘从一开始就知道。所以她是首席执事,不是教皇;所以傀儡帝国必须掌握实权,或者说,能在体制不变的情形下,随时接管实权。

    “财税衰减,‘天军’很难维持住战力,有不如无。”清尘继续道。“旧神的做法合理,我们抄照就行。迁入‘格林内海’后,‘泪宫’由少量精锐教军、珀瑟军、玻瑟军一同拱卫。神教不再直接参与战争。万不得已时,可由神教授权、神教出资,让帝国军以‘天军’之名讨伐叛逆。”

    “嗯。退场前,我找机会安排几次。”残影说。这种事难在头回,一旦有了范例、有了规程,后面就通顺许多。厄古斯就不需要这种“通顺”,归根结底,泪宫还是积威太浅。

    厄古斯时代,大主教能凭一道“渎神”的判决将皇帝送上刑台。如今的神之泪和圣女也行,但往后…洛拉玛神教的首席却未必拥有如此权能。首席是洛拉玛人,皇帝也是洛拉玛人,都是神贵,你欺负谁呢?

    而与此同时,皇帝对下也面临相同的问题。都是神贵,都姓洛拉玛,你能做皇帝,凭啥我们不能?皇帝的回答是:神教。

    皇权神授。这将是百年以后,“首席执事”与“两位皇帝”的默契。亦是洛拉玛神教得以“退出世俗”的凭依。

    届时“神教”与“帝国”的关系,将只能以亲善为主,震慑为辅。渎神之判可以切实威胁到南、北二帝的皇座,但那是种鱼死网破的威胁。新神与旧神不同,厄古斯的根基在底层,洛拉玛的根基在权贵。

    总体而言,大家都是同一神话谱系下的“自己人”。如果神官和皇族们够清醒,一定能意识到她们面临着共同的威胁——洛拉玛之外的所有人。

    一个特征鲜明、总数不过几万的族群,把持着南、北两境七成以上的土地,九成以上的军队,只因她们拥有与神明相近的容颜。可天神睡着了,一睡就是万年起步;神泪归天了,谁知道祂能不能回来?

    大清洁。作为整个红土有史记载以来唯一一个被清洗过的族群,清尘企盼她们不要忘记历史,至少别忘得太快。

    “最后,是我自己的私欲。给我立个传吧。用中原语,藏在泪宫。”

    “酸臭文人,你自己写呗。”嘲讽归嘲讽,不屑归不屑。这是清尘的遗愿,残影当然顺从。她是酸臭文人,她要青史留名。

    “用犀皮纸。誊抄百份,琉璃塑封。我会把大半埋进土里,小半留在宫中。即使有天‘泪宫’被人铲了,你的传记也会落入藏家之手,流传后世。”叶玄眼望清尘,疼惜道。

    “嗯。”清尘宽慰地点了下头,沉默了会儿,又道:“遇见你们,还挺好的。”

    清尘,陈倾。她书写历史,成为历史;被人铭记,被人遗忘。数千年后,她是说书人口中开天辟地、翻云覆雨的枭杰。数万年后,她是《拓殖》某个小小段落里,某双鞋子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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