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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章 进城说叨(第2页/共2页)

一气之下就嗝屁了,睁开眼芯子就换成了现在的柳绵绵。

    虽说柳绵绵是个来自于二十一世纪的社畜,一辈子都没结过婚生过娃,但是道理她明白,到了这个份上,谁甩了谁还不一定呢。

    光想到后面的剧情,柳绵绵就气得肝疼。

    在原著中,原主气死后,王大柱把闺女宝妞接去城里。

    说得好听是要接宝妞去享福,但其实就是拿她当小保姆,那个时候白月光刚刚流产,王大柱为了他的光辉形象,自然不能去请保姆的,于是才三岁多的孩子,就被使唤来使唤去,后来王大柱发达了,白月光带来的便宜孩子八十年代就去欧洲留学,而宝妞却被一直留在了家里。

    当初看到这个剧情,柳绵绵差点没被气死。

    被这种男人气死,原主也真够亏的。

    但她既然得了原主的身体活了下来,宝妞又是这么可爱这么乖的孩子,她自然不会不管这孩子。

    王大柱以为谁挣的钱就该归谁,便是这时候的村里人也这样认为,就算他们为柳绵绵可惜,也不会有人想到要怂恿一个小学文化的妇女,跑去城里要钱,但谁叫柳绵绵不是法盲呢?

    能糊弄住原主,还真吓唬不到她。

    .....

    锅里传出香气,玉米熟了。

    蒸好的玉米比煮的有甜味,玉米粒鼓起来,圆嘟嘟的,还冒着甜丝丝的味道,这年头的玉米没有后世改良过的玉米甜,但胜在长到刚刚好的玉米嫩,味道其实也不错。

    “妈,玉米好吃。”宝妞这孩子好养活,就一点粗粮,也把孩子养得白白胖胖,不管是白米饭还是玉米,她都能吃的香喷喷。

    宝妞跟着跑到厨房,柳绵绵见她想伸手够玉米棒子。

    这玉米还烫着,闻着味道就很香了,柳绵绵抄起根筷子,哈着气儿一口气戳穿玉米芯子,让宝妞坐在旁边举着筷子先啃着,而她自己抄起一把铁锅,开始煮起豆角来。

    豆角用水闷一闷,起锅前放点盐,这叫水豆角,是当地很流行的吃法。

    倒不是因为多美味,而是当下缺油。

    工人阶级还有粮票可以分,有钱可以买,可在村里的农户,就只有村里分的那点粮油。

    一个社员,一年到头连一斤油都分不到。

    宝妞爸所在的棉纺厂倒是能分多些,可也只够他自己嚯嚯的,别说油票,自他进厂后连个油花花都没看到过,要说他那点小心思,可从进城那时候就看得出来,但原主傻,竟然从没怀疑过。

    人啊,一定要对自己好。

    否则别人怎么会心疼你呢?

    吃饱喝好,柳绵绵开始思考起人生来。

    那负心汉想离婚,想叫她净身出户,想给旁人养孩子。

    离婚可以,便是他不提,这种男人也断然要不得了,可他想一封信寄回来,叫她哪里凉快就哪里待着去,也想得太美了些,负心汉也就是仗着天高皇帝远,乡下的人进城难才敢这样放肆。

    离婚自然不是这样离的,分割财产,孩子的抚养费,一句话都没提就想离婚?

    柳绵绵想要进城,当面跟他好好说叨说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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